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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華”商标评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 | 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1354 更新时间:2013-5-21 16:27:50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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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规定,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“新華”商标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(有效期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),据统计,“新华牌R20型电池”于1980年首次被评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,自1991年12月起,连续多次在全区荣获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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