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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華”商标评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1354  更新时间:2013-5-21 16:27:50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

近日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规定,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“新”商标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(有效期201212月至201512月),据统计,“新华牌R20型电池”于1980年首次被评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,自199112月起,连续多次在全区荣获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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